本標準保留了大腸菌群指標,新增了銅綠假單胞菌指標,不再保留菌落總數、霉菌和酵母計數、金黃色葡萄球菌、沙門氏菌及志賀氏菌指標。
菌落總數、霉菌、酵母屬于衛生指示菌,一般情況下不會影響公眾健康,而過度控制衛生指示菌和殺菌可能導致飲用水中溴酸鹽含量升高,構成健康風險。目前,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(CAC)、國際食品微生物標準委員會(ICMSF)、國際瓶裝水協會(IBWA)、美國、澳大利亞和歐盟等相關標準法規中,未對包裝飲用水設立衛生指示菌指標。我委正在組織起草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生產衛生規范》,將通過生產加工過程控制,加強對衛生指示菌的監測和管理。因此,本標準不再保留上述指標。
依據飲用水檢測結果和CAC、ICMSF及我國相關標準,本標準保留了大腸菌群指標,增加了條件致病菌——銅綠假單胞菌(又稱綠膿桿菌)指標。由于國際上沒有飲用水中金黃色葡萄球菌、沙門氏菌及志賀氏菌指標,且尚無充分科學依據,本標準不再保留。
相關標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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